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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索引号: 610321ZFB/2018-0119-001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春节期间,是保健食品消费旺季,群众在走亲访友时,保健食品往往被作为礼物送给长辈及亲友。为引导公众科学选购保健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保健食品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成果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委《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区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宣传;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整治,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维护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目前,整治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二、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2017年,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共计239批次,抽样地点涉及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产品涵盖了市场销售量较大的产品,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改善睡眠等5类功能的产品进行了非法添加检验。经检验,共有我省生产企业生产的钙铁锌口服液、乌苏里江牌武佳济生茶、全元康冲剂、蛇鞭粉胶囊、萃能牌蓝荷茶、凤鑫龙源牌快便茶、利君牌灵芝红口服液产品理化指标或微生物不合格,美国伟哥、藏鞭草妙然牌参芪回力胶囊、伟哥肾白金、源生堂牌海狗人参丸参鹿八宝丸、博苗氏牌鹿茸参杞胶囊等产品含有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并确认为假冒保健食品。以上产品已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查处。

三、保健食品消费知识

1.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它与药品的有很大的区别:①药品是治疗疾病的产品,但保健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不能治疗疾病;②药品一般都具有毒副作用,但保健食品不能有任何毒副作用,不能对人体产生任何急性或者慢性的危害;③一般药品不能长期服用,但保健食品却可以长期食用;④药品一般是针对有疾病症状的人群,但保健食品针对的是功效范围内的特定人群;⑤药品的形态一般是片剂、丸剂、胶囊等,但保健食品可以是食品形态。

2.国家保健食品根据保健功能分为28类:(1)增强免疫力;(2)辅助降血脂;(3)辅助降血糖;(4)抗氧化;(5)辅助改善记忆;(6)缓解视疲劳;(7)促进排铅;(8)清咽;(9)辅助降血压;(10)改善睡眠;(11)促进泌乳;(12)缓解体力疲劳;(13)提高缺氧耐受力;(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15)减肥;(16)改善生长发育;(17)增加骨密度;(18)改善营养性贫血;(19)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20)祛痤疮;(21)祛黄褐斑;(22)改善皮肤水分;(23)改善皮肤油分;(24)调节肠道菌群;(25)促进消化;(26)通便;(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28)营养补充剂。

3.要正确对待广告宣传。人群中机体间的差异很大,不要相信广告里的绝对性用语,不要轻信张三、李四食用结果如何有效的证言,不要轻信明星在广告里的宣传,不要轻信药店、商场、超市里“穿白大褂”的所谓专家的夸大宣传,不要相信任何百分比,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